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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大力培育社会组织

日期:2017年07月07日                  文章来源:辽宁省众德慈善基金会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正式出台《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

据介绍:《实施意见》共八章33条,涵盖总体目标,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等6项主要措施,以及抓好组织实施的内容。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明确对这四类社会组织稳妥推进直接登记;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积极扶持发展、引导参与服务等措施,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从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完善人才政策5个方面,提出具体扶持措施;建立社会组织孵化机制,在市、区、街道建立多层级广覆盖的社会组织孵化机制,为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所、能力建设等关键支持。

同时,《实施意见》明确,要从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资金的监管、活动的管理、健全退出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强调构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尤其是对于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要确保做到“脱钩不脱管”。

《实施意见》鼓励支持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并就加强社会监督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实施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建立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及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受理机制等。

本文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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