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再仅仅是道德义务,而是已经上升到了法律义务。那么,任何人就有了劝阻、制止乃至举报在公共场所吸烟者的权利。这不是“多管闲事”,也不是矫情,这是依法对自身正当权益的维护。
随着公共场所禁烟宣传力度的加大,很多烟民已经也意识到要在公共场所自觉“戒烟”,但仍有少数烟民在公共场所吞云吐雾,给他人带来影响。特别是在饮食、聚会场所,烟和酒往往好像还是拉拢感情的必备品。此时,无论是不想遭遇“二手烟”侵害的人,还是热心公益者,其主动站出来劝阻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值得称赞。
不过,目前因《全国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尚未公布实施,部分公共场所的禁烟机制也未被完善,那些劝阻吸烟的仗义执言者,总显得有些孤立无援。原因来自两方面:一是很多人认为此事与自己无关,对吸烟的抵触感也较弱;二是一些公共场所的管理经营者缺乏控烟的底气,不愿意得罪前来消费的顾客,生怕劝阻顾客吸烟会招致投诉,失去客源。
众德慈善认为,公共场所禁烟绝非易事,改变劝阻吸烟者孤立无援的窘迫局面,还需要相关部门付出更多努力。除了持续宣传引导,提升公众的自觉控烟意识外,还要强化对公共场所吸烟违规者的惩戒,让公共场所的管理者严格履行控烟义务。如此对公共场所吸烟者形成多重压力,让公共场所吸烟行为成为“另类”,才能让劝阻吸烟者挺直腰杆,没有顾虑。
众德慈善呼吁: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公共场所请自觉禁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