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柳州市慈善会经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审定,获得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成为广西唯一获得这一资格的市级慈善组织。凡是符合条件并且通过柳州市慈善会捐赠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凭借捐赠收据申报相关税收抵扣。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适用范围为:
(一)企业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个人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
为通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柳州市慈善会财务工作始终按照公开公正、依法自律的原则,严格按照《会计法》、《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柳州市慈善会章程》等法律法规,严格规范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坚持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做到善款善物专款专用。一是严格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和监督制度。设有募集救助工作公示制度、年度财务审计制度、重要项目审计制度。二是严格规范捐赠款物使用和管理。建立完善资金使用和物资进出审批制度。确保各项资金和物资来源清晰,去向明确,做到对捐赠人负责,对社会负责,不断提升慈善总会社会公信度。三是完善慈善项目的资金监督和信息公开。坚持善款善物善用、专款专用、定向使用的原则,动态反映慈善项目的实施情况。按规定每年将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捐赠款物使用、慈善项目实施、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向理事会报告,并通过年报、慈善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为社会各界开展慈善捐赠享受免税政策提供了依据,对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特点和优势,激发广大民众和爱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慈善捐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一直以来,柳州市慈善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胆创新,努力实践,扎实稳妥地开展各项慈善救助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2018年,柳州市慈善会围绕社会民生热点,坚持“扶贫济困”宗旨,积极开展多形式的慈善募救活动,着力营造社会向善氛围,全年筹募到各类善款、物资价值596.83万元(其中救助药品价值227万元),受益人数0.9万余人次,开展专项募捐活动16场次,参与志愿者600余人次。为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关于公布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民政厅、广西税务局联合审定,现将201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一)广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二)广西李宁基金会
(三)广西和正慈善基金会
(四)广西启明扶助基金会
(五)广西民族大学教育基金会
(六)广西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七)广西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八)广西溢达杨元龙教育基金会
(九)广西桂林医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十)广西和合济困助学基金会
(十一)广西医学教育与科学研究发展基金会
(十二)广西扶贫基金会
(十三)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十四)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十五)广西红十字基金会
(十六)广西见义勇为基金会
(十七)广西国海扶贫助学基金会
(十八)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十九)广西协力扶助基金会
(二十)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十一)广西荣和爱心基金会
(二十二)广西华侨爱心基金会
(二十三)广西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基金会
(二十四)广西壹方慈善基金会
(二十五)广西浩德慈善基金会
(二十六)广西日行一善爱心基金会
(二十七)广西云天儿童慈善基金会
(二十八)广西卡丝爱心扶助慈善基金会
(二十九)广西禁毒基金会
(三十)广西爱心救助基金会
(三十一)桂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三十二)广西扬翔慈善基金会
(三十三)广西阳光玫瑰爱心扶贫救助基金会
(三十四)广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三十五)南宁市教育基金会
(三十六)北流市扶贫基金会
(三十七)北流见义勇为慈善基金会
(三十八)广西慈善总会
(三十九)柳州市慈善会
(四十)广西梧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四十一)广西寿城教育发展基金会
(四十二)防城港港湾教育基金会
(四十三)广西信义同心慈善基金会
(四十四)广西学之道帮扶基金会
(四十五)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文化发展基金会
(四十六)广西布康扶助发展基金会
(四十七)广西万翔爱心助困基金会
(四十八)南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四十九)广西光彩事业促进会
二、纳税人2018年度通过上述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未在税前扣除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相应调整2018年度纳税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4月24日
来源:搜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