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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加快贫困地区公益性项目建设

日期:2019年08月26日                  文章来源:辽宁省众德慈善基金会

   为了加快贫困地区公益性项目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扶贫资金保障体系,加快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

   据介绍,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近年来持续加大投入力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仍有部分项目存在资金缺口,需要县市落实建设资金,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短板。为此,《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统筹规划,确保扶贫项目优先安排,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为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奠定基础。要加强扶贫资金统筹平衡,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金融资金的引导和协同作用、社会资金的补充和促进作用,确保扶贫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到位。要加强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如期建成并发挥效益。

   取消贫困地区县市配套资金政策适用于纳入《“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由国家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14个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安排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公益性建设项目。

   《通知》就加快贫困地区公益性项目建设,提出了五方面的具体措施:

   加强公益性扶贫项目统筹规划。对标对表党中央脱贫攻坚部署,围绕“五个一批”工程,聚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统筹规划公益性扶贫项目建设。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脱贫攻坚项目库,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要求,做好扶贫项目储备。严禁擅自调整标准或盲目扩大范围,坚决取消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搭车”任务。加强资金统筹平衡,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资金筹措方案,确保项目资金安排不留缺口。

 

本文来源:慈善公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