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1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承办的“2021年《社会蓝皮书》发布暨中国社会形势报告会”在北京举行。
蓝皮书分析指出,青少年的数字文化实践是一个多方参与的过程。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联合开展的一项针对青少年数字文化实践的多主体视角调查显示,青少年的数字文化行为(以短视频使用为例)与其社会背景和家庭因素紧密相关,青少年的数字文化行为具有主观能动性,同时家长对于青少年的数字文化实践和数字文化产品的优劣也有自己的理解和判断。基于这些发现,本研究从家庭、政府和企业多个方面提出如何积极引导和保护青少年数字文化实践的建议。
一、构建精细化内容分类体系,提供多元化的青少年数字内容产品。像短视频这样的数字文化产品,内容包罗万象,涵盖生活百态,对于价值观和判断力都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来说,有些内容可能并不适宜接触。但与此同时,本研究调研过的家长大多认为,对青少年的数字文化生活应当是恰当引导,而不是隔绝和堵截。让青少年适当接触各类内容,家长给予引导和讲解,而不是刻意回避,更有助于青少年提升对善恶美丑的判断能力,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对互联网或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形成一定的免疫力,不易受到负面影响。因此,对青少年接触的内容,根据青少年社会心理发展阶段进行分类处理,会比“一刀切”的方式更为合适,也更符合社会的现实情况。未来的可行策略之一,是由政府和监管部门牵头,充分调研,广泛征求科研机构、学校、家长和相关企业的意见,出台相关政策,建立明晰的分类条款,相关平台从技术层面对相关产品进行内容分类处理;并建立完善的监督和评估体系,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相关内容分类的合理性、实施状况和成效等进行科学、系统的评估,保证分类制度的顺利运行。这样,既防止青少年受到不良内容的侵袭,又能让青少年尽可能多地通过数字媒介接触到多元化的文化内容、多元化的社会生活现象,这也是互联网对于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积极意义之一。
二、政府引领“家·校·企”三方协作,共同推进互联网未成年人保护。互联网企业提供网络内容,家庭和学校是青少年了解、接触和使用互联网的主要场所,多方力量共同影响青少年在互联网社会中的成长,各司其职、共同协作无疑能将效能最大化发挥。因此,本研究提出,未来促进未成年人的网络成长、有效实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途径之一,是形成政府引领的“家·校·企”三方协作模式。这一模式的运作可由政府引领,对相关职能部门、各级学校和互联网企业进行统筹部署,并将一部分治理权限释放出来交给具备相应能力的机构或企业来具体运作,将家庭、学校、企业三方协调起来,在推动网络素养提升、实施网络环境监督、引导未成年人网络行为、制定内容分类体系等一系列未成年人网络引导和保护举措方面,系统化协同合作。比如,构建“家·校·企”三方联动的网络素养教育体系,提高青少年主观能动性。通过宣传和教育,推动家校合作,指导家长在家对孩子网络行为进行引导和监督。形成联动的“家·校·企”三方信息共享和反馈机制,使得家长和学校之间可以及时相互反馈学生的互联网行为,家长和学校可以及时向互联网企业反映产品问题,企业及时向家长和学校介绍相关产品的特点、指导其引导未成年人充分利用产品以及分享企业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措施等。
三、软硬件共同发挥作用,打造系统化的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未来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可能是软件硬件相结合创造出互联网使用上的未成年人模式。现行的一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措施,侧重于对未成年人接触的网络内容、网络行为或消费行为的限定,可以归结为在软件方面的努力。但互联网所带来的数字文化生活的丰富性,互联网技术和产业的发展与更新换代的速度,往往超出人们的想象,相应的制度法规就存在局限性和滞后性,单从法规这一软件来说,一个能有效应对时势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模式可能更需要的是相关部门和企业建立信息共享和互通机制,多部门联合出台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案。而法律和政策的监督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软件升级是在网络内容和形式上,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社会心理需要、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发展趋势,在现有相关产品中挖掘利于青少年网络学习、娱乐和创新的功能,研发出更容易为青少年所接受的、符合其群体文化特点的、有益身心健康发展的产品,将这些都整合纳入未成年人模式的推荐资源之中,便于青少年和家长选择。在软件更新换代与资源整合的同时,硬件的研发也可以考虑推出适用于青少年上网的设备或辅助设备,比如能保护视力的上网通信设备。软硬件共同升级,共同建立一套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模式。
四、发挥技术发展优势,积极引导青少年数字文化实践。多数人对于青少年沉迷于网络的担心,一方面是对其耗费时间的担心,一方面是对其受到不良内容影响的担心。而当今社会,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参与式文化兴起,人们不再是技术的被动接受者,而是以技术为平台成为网络文化的创造者,这点在青少年网络文化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也是青少年能动性和创新性的体现。参与式文化是一种基于Web2.0 等新媒介平台发展起来的新型媒介文化,受众可以参与媒介内容的创作并且发表和分享自己的作品,如青少年利用短视频等形式,分享自己创造的内容,评论他人的内容产品,接触多元的文化和价值观,也表达和传递自己的价值观,形成自己的潮流文化。而这种参与式文化对于青少年的吸引,可以被用来积极引导青少年的数字生活。未来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引导工作,可以充分利用技术发展的优势,满足青少年心理需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开发更多包含互动、分享和展示的工具来辅助青少年的网络使用,培养青少年的创造能力,还可研发更便捷的技术,有效实现对未成年人网络使用时长的管理,实现对网络内容的有效分类处理,借技术之势,对青少年的互联网行为进行社会管理,将其引向健康上网、促进成长的方向。
本文来源:善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