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开其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
其中,公开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 慈善项目实施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
日前,众德慈善基金会已经顺利通过辽宁省民政厅审核,被认定为慈善组织。今后包括本会对募捐款物使用情况在内的多种信息,都将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http://cishan.chinanpo.gov.cn)统一公布。
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于2017年9月4日正式开通,是依据《慈善法》“信息公开”要求而建设的统一信息平台,用于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受托人等参与主体面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息。相信,通过信息公开等手段,能够让社会公众更真实地了解公益慈善、便捷地参与公益慈善、动态地监督公益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