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6日,辽宁省民政厅向辽宁省众德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颁发了标明慈善组织属性的登记证书。这标志着基金会正式获得了慈善组织属性,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9月正式施行,对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服务、信息公开,以及监督管理都作出了一系列明确具体的规定。民政部随后又发布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等,为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请工作提供了依据。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按照税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获批慈善组织认定是辽宁省民政厅及社会各界对众德慈善基金会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为基金会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未来,众德慈善将致力于通过开展教育、养老、扶贫、济困、文化建设、社会发展以及其他形式的公益慈善项目,努力整合社会资源、疏解社会问题、发展公益生态、打造公益文化。 为贯彻十九大精神、实现中国梦做出应有贡献!